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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病就医不到岗被开除的公交司机告状败诉
2014年12月4日
  导读:现年37岁的公交车司机沈师傅因患病就医无法到岗,后被其所在公司开除,沈师傅不服判决后提起上诉,但结果以败诉而告终,具体情况请看以下详细信息。

  开公交车的沈师傅曾患病就医,后被公司以旷工为由除名,他因此状告公司提索赔近15万元。昨日,硚口区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对沈开除的行为并没有错,公司只需向其赔付945元工资,但沈某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。

  现年37岁的沈师傅,与公交公司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去年8月5日,他被诊断患糖尿病,医生建议病休一个月,他托人将假条送至公司,但时过数月他仍未到岗也未续送病假条。11月20日,公司对其邮寄送达限期到岗的通知,12月16日,又登报纸公告通知他到岗。沈仍未到岗。今年1月21日,公司经职代会讨论认定沈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,对其开除。
沈师傅不服这一处理决定,几经交涉后向法院起诉,要求公司赔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、经济补偿金等14.9万余元。法院一审认为,沈某无法举证去年11月后重新履行请假手续,公司数次通知他到岗却未得应有的回复,对其除名并无不当,公司只需向他支付两个月的病休假工资945元即可,沈的其他诉讼请求予以驳回。
  一审法官表示,职工因病请假,应将病历及请病条及时报送单位,履行好请假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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